渝建价发〔2022〕1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关于启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系统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计价软件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造价数据监测工作,强化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监管,我们组织研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系统”(以下简称重庆监测系统),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现将启用重庆监测系统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造价成果文件报送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造价咨询企业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造价成果文件应通过重庆监测系统进行报送,不再通过国家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报送。造价咨询企业在2023年1月1日前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造价成果文件未完成报送的,仍通过国家造价数据监测平台进行报送。
二、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方式
造价咨询企业使用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账号及密码,登录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系统(http://183.66.171.80:8092/)或通过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qsgczjxx.org/)——造价咨询信用系统登录,由造价咨询信用系统跳转至重庆监测系统报送造价成果文件,具体报送流程详见附件。
三、及时动态报送成果文件
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积极主动报送造价成果文件,在造价成果文件完成30日内,通过重庆监测系统报送造价成果文件,做好造价数据监测工作。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造价咨询企业未报送或未按规定报送造价成果文件的,将按照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入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
(二)计价软件企业应按监测工作要求,对造价咨询企业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和后续服务,协助配合造价咨询企业做好造价成果报送工作。
(三)造价咨询企业在重庆监测系统使用中有疑问或建议的,请及时咨询市造价总站或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市造价总站联系人:李现峰023-63661432
吕 静023-63672049
鹏业软件公司联系人:甘陈浩15310968501
张福伦13608309533
附件: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流程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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