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价协[2010]41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业绩基础数据收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2011年1月15日前,将填报的《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业绩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刻光盘或发送协会邮箱)报送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此次咨询企业业绩汇总表统计时间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三、企业业绩中营业收入只填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不含有其他业务收入(如:会计、资产评估、招标代理、建设监理等)。 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如实认真填报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市造价协会将作为2010年造价咨询企业业绩排序的主要依据。 五、业绩备案工作是行业自律管理的需要,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十分重视,如有未报或延报的按《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分表》的标准扣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飞、张培渝 联系电话:67538826 电子邮箱:ccca_fzb@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大厦6楼
附件: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业绩汇总表 (240)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