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价协《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建价协[2013]22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3]022号)的精神,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本次百名排序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价协[2013]022号文件所列条件进行申报,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协会行业发展部; 二、协会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初审结果报送中价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飞 联系电话:67530872 电子邮箱:21061787@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24-1
附件: 《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3]022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中价协[2013]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5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决定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价协单位会员。 二、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统计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登陆中价协网站下载)。 (二)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2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如财务报表中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以外收入的,应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即可。 四、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要求填报的工程造价统计报表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其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或中价协专业委员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或中价协专业委员会对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可对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于8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及企业的申报材料(一份)报送中价协。 (三)中价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于11月30日前将百名排序名单在中价协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排序结果。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 系 人:闫明相 电话:010-57811497
附件: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 (70)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